沈阳市台商协会举办第七届五次理监事会暨十次常务理事会议

2011年8月12日-协会公告,协会活动

2011年8月12日,沈阳市台商协会第七届五次理监事会暨十次常务理事会议在沈阳君悦酒店四楼召开。应到24人,实到21人。会议由李有唐秘书长主持。

首先,王姿涵会长发表讲话。会长报告了三个月以来的活动。金融危机以来,政府召开了很多转型的活动,比如由外销转向内销的大麦客会员店开业典礼活动、在安徽铜陵举办的首届全国台资企业产业转移示范区研讨会活动等。

在两岸海峡会议中,通过了会长提出的有关台商在大陆的《人身安全保障法》,该法对台商的人身保障以及企业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投资保护法》也得以达成。会长还谈起有关大陆企业可与台湾的企业合作,并可以去台湾上市的有关契机。会长还表示,6月9日的辽宁(沈阳)台湾名品博览会举办很成功。

李有唐秘书长报告了5-7月的会务工作报告,以及8-10月的工作计划。

詹知汶财务长对5-7月的财务报告也做了说明。

最后,王姿涵会长表示,台协成立这么多年,非常有感触,并且只要当一天会长就一定会做好。会后各位台商聚餐联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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