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十时于亚贸大厦二楼沈阳台协,东北地区首家“涉台经济贸易合同纠纷仲裁庭”在沈阳台协设立,并举行了揭牌仪式。沈阳市台办主任王羽轻致词、市台办副主任朱军主持仪式、沈阳仲裁办副主任张进、沈阳台协监事长兼沈阳仲裁委台籍仲裁员翟所容分别致词。沈阳仲裁办主任邱立民和沈阳台协会长陈云志共同揭牌。市台办有关领导、沈阳台协干部会员及有关嘉宾三十余人共同参与揭牌仪式。
“涉台经济贸易合同纠纷仲裁庭”是依据今年4月30日沈阳市台办和沈阳发改委出台的《关于促进沈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75条措施中的第74条“在沈阳台商协会设立仲裁庭,聘请台籍仲裁员,充分发挥台籍仲裁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涉台仲裁工作。(牵头单位:沈阳仲裁办;配合单位:市台办)”而设立,更体现沈阳市人民政府为在沈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说到做到。
市台办、沈阳裁委和台协有关领导共同为揭牌仪式合影
沈阳市台办主任王羽轻致词
沈阳台协监事长、沈阳仲裁委台籍仲裁员翟所容致词
沈阳仲裁办主任邱立民(左)和沈阳台协会长陈云志(右)共同揭牌
沈阳台协监事长、沈阳仲裁委台籍仲裁员翟所容接受电视台访问
沈阳协会常务副会长金万里介绍“涉台经济贸易合同纠纷仲裁庭”
本次编辑:副秘书长罗鼎钧